财政部解释个人所得税中医疗、教育扣除每年4700万越南盾的标准

财政部解释个人所得税中医疗、教育扣除每年4700万越南盾的标准

额外扣除医疗、教育费用,月收入2800万越南盾仍无需纳税

4月9日下午,在财政部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税务、费与规费政策管理与监督司副司长刘德辉表示,该部门正在征求个人所得税法指导草案的意见。

值得注意的新点是,建议对工资、薪金收入的劳动者,在计算税款前,扣除医疗和教育培训费用。

据此,除了现行的个人每月1550万越南盾和每个受抚养人每月620万越南盾的家庭扣除标准外,纳税人还可以额外扣除为自己和受抚养人发生的医疗、教育费用。

草案提出了两个方案。方案一规定医疗费用最高扣除每年2000万越南盾,教育培训费用最高扣除每年2100万越南盾。方案二将这些标准分别提高到每年2300万越南盾和2400万越南盾,对应最高扣除总额为每年4700万越南盾。

预计,如果获得通过,该规定将从2026纳税年度开始适用,包括从年初发生的符合条件的费用。

解释建议的依据,刘德辉先生表示,这些标准是基于民众的实际支出制定的。2024年,人均医疗支出约为350万越南盾,其中住院治疗约为1020万越南盾。人均教育培训支出达到960万越南盾。

以纳税人/受抚养人比例为0.8计算,这两类服务的总支出估计约为每年2040万越南盾用于医疗,每年1920万越南盾用于教育。这是起草机构制定扣除标准的基础。

必须有发票、凭证才能扣除个人所得税

回答记者关于上述扣除标准是否仍较低的提问,刘德辉先生表示,财政部正在继续汇总意见,在此基础上将采纳、修改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据计算,如果采用方案二,国家预算可能减少收入约7.7万亿越南盾/年。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有一个受抚养人的劳动者,在额外扣除医疗、教育费用后,月收入约2800万越南盾仍无需纳税;从约2863万越南盾/月及以上才开始产生纳税义务。

为了获得扣除,费用必须在国内发生,有合法发票、凭证,且不能由其他来源支付,如保险、预算或组织、个人的支持。

刘德辉先生表示,医疗和教育是有条件的经营领域,因此必须向服务使用者提供完整的发票、凭证。

“以前,销售商品、服务低于20万越南盾可能不需要发票,但自从应用电子发票(自2022年7月1日起),即使金额小也必须开具发票。没有理由民众支付学费、医疗费而收不到发票”,刘德辉强调。

(编译:Jon 越南网;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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