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部正在审查政府关于规定干部、公务员、职员和武装力量的基本工资和奖金制度的法令草案。该草案由内务部制定。
澄清公共部门与企业部门之间的工资差距
值得注意的是,在内务部的草案中,提议将基本工资从目前的每月234万越南盾提高至每月253万越南盾,相当于增加约19万越南盾(约8%)。新的基本工资预计从2026年7月1日起实施。
根据草案附带意见汇总,许多部委、行业和地方同意颁布该法令草案及其内容。然而,一些地方和机构认为这一涨幅仍然较低。
教育与培训部指出,目前企业部门的地区平均最低工资为每月447万越南盾。
而根据草案,基本工资预计增加19万越南盾/月,从234万越南盾提高到253万越南盾后,干部、公务员、职员的最低工资仍低于企业部门的地区平均最低工资。
因此,尚未确保与劳动力市场的合理相关性,未能显著改善领薪者的收入,导致干部、公务员、职员的生活仍面临许多困难。
因此,建议起草机构研究、补充评估调整基本工资方案的影响,其中澄清公共部门与企业部门之间的工资差距。
同时,补充评估调整后干部、公务员、职员最低生活需求的满足程度。
在此基础上,该部建议考虑以更合适的涨幅调整基本工资,有助于提高领薪者的生活水平,并符合第27号决议精神的工资政策改革方向。
提议提高基本工资至更高水平
许多地方建议内务部研究并提议从7月1日起将基本工资提高至高于每月253万越南盾的水平。
其中,莱州省指出,政府第73/2024号法令已将基本工资从180万越南盾调整至每月234万越南盾(增长30%)。
而草案预计在两年内(从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1日)将基本工资从234万越南盾调整至每月253万越南盾(增长约8%),这一涨幅较低,未达到第27号决议设定的目标。
具体而言,决议指出到2025年,干部、公务员、职员的最低工资应高于企业部门各地区的平均最低工资。
根据莱州省的计算,草案提议的每月253万越南盾基本工资仅约为2026年企业部门地区平均最低工资的56.6%,未能保障干部、公务员、职员和武装力量的生活。
此外,实施各级行政区划调整和地方政府两级组织模式后,乡、坊级的工作量增加,任务要求日益提高。
而干部、公务员、职员的收入仍然较低,商品价格上涨,干部、公务员的工资未能满足家庭基本开支需求。
由此导致干部、公务员、职员未能安心工作,同时未能吸引有能力、高水平的干部进入公共部门工作。
清化省也认为,预计提高的基本工资水平与当前物价上涨速度不符,且未能保障领薪者的实际生活水平。
广义省评估,约8%的涨幅仅能弥补通货膨胀,未能显著改善公务员、职员的收入。
许多省份如河静省、得乐省、西宁省、永隆省、芹苴市、金瓯省等也建议起草机构考虑提议将基本工资提高至高于草案预计的水平。
然而,在解释中,内务部提议维持从234万越南盾提高至253万越南盾/月的方案,以确保遵循党的主张和政府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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