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哥哥能否成为房子的共同所有人,而不需要弟弟在场?

- 律师阮仲丹(胡志明市律师团)回答:
您和哥哥在没有另一位弟弟在场的情况下成为房子的共同所有人是不合法的。
因为根据2024年《公证法》第59条第6款规定:
经过公证的遗产分割文件是主管国家机关登记土地使用权、财产所有权转移给遗产继承人的依据。
因此,如果您的另一位弟弟不同意办理也不愿前往公证处进行遗产分割,您可以向房产所在地的地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按照您父母留下的遗嘱或依法分割遗产(如果您父母的遗嘱不符合规定)。
在获得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决定后,您可以联系执行机构,要求执行关于根据判决或决定中的内容发放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其他附着于土地上的财产证书的事宜。
(编译:李程;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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