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昆岛特区社会住房项目的租购价格如何?

越南昆岛特区社会住房项目的租购价格如何?

根据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黄元营签署颁布的决定,昆岛特区社会住房租购价格方案在建设厅呈文以及财政厅和司法厅一致意见的基础上获批。该价格根据第100/2024/NĐ-CP号法令规定按实际建设投资成本确定,适用投资资金保全利率为6.44%/年。

具体而言,租购单价按每月每平方米住宅使用面积计算。租购时,居民需履行初始财务义务,包括首次支付公寓价值20%(税前)的款项,为4,213,881越盾/平方米,以及2%维修资金单价(税前)为421,388越盾/平方米。

对于每月社会住房租购款,居民可在4种投资回收期方案中选择1种。

其中,5年方案的税后租购价格为354,327越盾/平方米/月(税前价格为337,455越盾/平方米/月)。10年方案为204,584越盾/平方米/月(税前为194,842越盾/平方米/月)。

15年方案为156,251越盾/平方米/月(税前为148,811越盾/平方米/月),20年方案为133,216越盾/平方米/月(税前为126,872越盾/平方米/月)。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提示,上述价格不适用于该项目的11套D类公寓。这些公寓将被单独审查、管理,并仅在获得有权机关批准后用作公务住房。

此外,公布的价格框架不包括运营管理费、防火防爆保险费、停车看管费、电费、水费、燃料费、通信费、管理委员会报酬以及满足其他个人需求的服务费用。付款将依据已签署合同进行,确保绝对不重复收取已计入租购价格的费用。

为同步且依法落实该决定,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已向各地方、厅局和部门分配具体任务。在地方层面,昆岛特区人民委员会负责公开价格、付款方式,组织审核对象和条件,并签订、管理合同。地方还负责单独管理11套D类公寓,并在税费、投资成本或面积发生变化时及时向建设厅报告,以参谋调整价格。

在厅级层面,建设厅对所提交价格方案的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面责任,主持与财政厅协调检查执行情况,并参谋项目运营管理单位的交付方案。

财政厅负责协调检查财政、价格、公共资产等内容,并指导租购活动收入的管理和核算。

与此同时,农业与环境厅负责审查、指导土地手续、证书颁发以及履行产生的土地财务义务,确保不收取法律规定之外的任何义务款项。

(编译:Jon ;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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