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前,胡志明市将拍卖守添新区8块土地

具体来说,待拍卖的8块土地包括:地块1.K1.5.DV(原地块1-12),面积31,995平方米,属于城市级服务用地;地块1.K3.4.HH(原地块3-5),面积6,446平方米,属于住宅与服务混合用地。

地块1.K3.1.OD(原地块3-8),面积8,568.1平方米,属于规划住宅用地;地块1.K3.3.HH(原地块3-9),面积5,009.1平方米,属于住宅与服务混合用地。

地块1.K3.5.HH(原地块3-12),面积10,059.7平方米,属于住宅与服务混合用地;地块1.K4.5.DV(原地块4-21),面积700平方米,属于商业服务用地;地块1.K7.2.DV(原地块7-1),面积74,393.4平方米,属于城市级服务用地;地块1.K7.1.DV(原地块7-17),面积1,500平方米,属于城市级服务用地。

上述8块拍卖土地的总面积为138,671.3平方米。上述8块土地的拍卖计划预计分13步进行,其中力争在10月10日前完成土地使用权拍卖。

根据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的要求,守添新区各地块的组织拍卖必须紧跟政府、总理、市委常委会和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的指示。协调投资者项目实施进度与守添新区建设进度及胡志明市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的平衡。

实施过程中需要紧密配合、同步协调,主动处理可能出现的复杂情况。坚决不允许继续出现延迟、拖延拍卖实施的情况。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责成农业与环境局定期检查实施进展,牵头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职能任务办理手续、咨询并提交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颁布相关决定。

责成安庆坊人民委员会制定土地使用权拍卖方案,并提交农业与环境局检查、审核后报市人民委员会按规定批准。

第二区域国家金库被指派配合农业与环境局接收并确认中标者已足额缴纳拍卖款,并转交胡志明市税务部门。

责成胡志明市土地登记办公室执行土地财务义务信息确认、地籍更新、颁发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证书,并根据规定为中标者更新和整理地籍数据及地籍档案。

(编译:Eric ;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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