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向地方放权,也交出信任

越南向地方放权,也交出信任

我的一位朋友在合并后的一个新乡担任人民委员会主席,他曾说起他辖区内有一块闲置的公共土地。他很清楚这块地应该变成什么:一个老年人和儿童的活动场所,因为他们本来就没有地方聚会。但很长一段时间里,他所知道的并不足以让他做出决定。一切都要层层上报,而这块地就一直闲置等待。

当谈到疏通公共土地资源时,人们通常只讨论程序和金钱。但同样重要的是,谁有权决定,以及他们是否被信任去做决定。

政府于2026年6月24日颁布的第31/2026/NQ-CP号决议相当明确地回答了这个问题。该文件赋予省级人民委员会主席全权决定辖区内闲置房屋和土地的管理与开发。

在更贴近民众的层级,乡级人民委员会主席有权决定将闲置土地转变为花园、游乐场或社区活动场所。

这是一种承认:基层的人最了解自己脚下的土地。因此,将决定权交给他们,并非放任不管,而是将事情交给最接近它的人。

当然,权力越集中于一人之手,出错或专断的风险就越大。但该决议已预见到这一点,并选择通过一种附带条件的信任来化解,而非无条件信任。

第一个条件是透明。所有出租的房屋和土地清单、所有标价以及承租人的选择结果都必须在电子门户上公开。第二个条件是一个既人性又现实的机制。

如果一个人严格遵守程序且没有私利,但仍然造成了意外的损失,可以考虑免除其责任。如果只授权而不给予安心,那么这种权力永远不会被使用。这个机制正是长期以来缺失的那份安心,使得许多人宁愿让资产闲置也不愿签署一个日后可能被追责的决定。

据财政部公共资产管理总局2026年6月初公布的数据,全国有多达5329处房屋和土地已正式交由组织管理,但仍未被开发利用。资产有人看管,只差一个最终决定。大部分犹豫并非源于缺乏规定,而是缺乏让人敢于决策的支持。

显然,放权只是必要条件。交出的信任必须用结果来回报。

一位被授权的乡级人民委员会主席如果仍然让土地闲置,那么这种信任就变得毫无意义,届时责任也无处推卸给上级或程序。但至少这一次,钥匙被放在了正对着门的人手中,而不是送到遥远的地方。

我又想起了我的朋友。也许从现在起,当他经过那块公共土地时,他不再只是把它看作一件自己知道却无能为力的事情。他可以开始想象孩子们在游乐场里的笑声,或者老人们坐在树荫下聊天的身影。

(编译:Jon;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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