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9日上午,越南胡志明市国会代表团、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人民委员会和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签署了2026-2031年任期工作协调制度。
胡志明市市委书记、国会代表团团长陈流光出席并见证了各单位的签署,并发表了指导讲话。
协调接待公民和处理公民投诉信函
在会议上,胡志明市人民议会副主席阮文勇表示,在2021-2026年任期以及机构重组后(从7月1日起),国会代表团、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人民委员会和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之间的协调一直保持经常性和紧密性。
在合并后规模更大、工作量增加且协调要求日益提高的背景下,各机构已统一颁布了2026-2031年任期协调制度,其中包含许多新内容。
根据该制度,协调内容包括选举工作、规范性法律文件建设、人民议会会议筹备、监督、社会反馈、选民接触、公民接待、投诉举报处理以及许多其他任务。
在协调形式方面,除会议、座谈会外,该制度还规定了派遣成员参加监督团、选民接触、公民接待;就直接或以书面形式对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并可根据实际需要采用其他协调形式。
在协调内容中,值得注意的是接待公民、处理投诉信函以及监督投诉举报、建议和反映解决情况的机制。
根据规定,当案件涉及多个领域时,国会代表团和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协调组织公民接待。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有责任确保条件、提供档案并指派干部按要求参与接待。
同时,该制度明确规定了各参谋办公室在接收、分类、处理投诉信函以及跟踪每次公民接待后处理结果方面的责任。

对于由国会代表团、人民议会或祖国阵线转交的案件,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必须通报处理结果或说明需要延长处理时间的理由。特别是,该制度建立了对积压、拖延或选民关注的案件的定期监督机制。
每季度,各机构将协调审查复杂案件,以便建议组织调查和监督;投诉举报处理结果的监督每六个月进行一次,或根据主管机构的要求进行。
“说了就要做,承诺了就要兑现,签订了就要执行”

在指导讲话中,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陈流光分享说,胡志明市正面临着许多非常繁重的任务。
有些工作困难,甚至极其困难,要求各机构紧密协调才能有效解决。如果协调不好,很容易出现错误,影响整体结果。
因此,陈流光强调要求“说了就要做,承诺了就要兑现,签订了就要以最高的责任精神执行”。
他强调责任因素,因为如果真想解决问题,总有办法;如果不想做,就会有很多理由拖延或回避。颁布协调制度正是为了克服这种情况,避免机构之间推卸责任。
“实践和理论都表明,一个组织的效率不取决于个人的卓越,而首先取决于组织内成员之间的协调质量”,陈流光指出。
市委书记还要求协调内容必须真正明确、具体,以避免出现理解差异或为逃避责任创造条件。
他建议从容易、能立即见效的事情开始,从而建立信心和动力,继续扩展到更困难的内容。不应一开始就设定过大的目标,导致实施过程中遇到很多障碍。
市委领导强调,领导者的表率作用对于成功有效地执行该制度具有决定性意义。同时,建议各单位大胆将数字化转型应用于协调工作中。
“目前,很多事情一出现就开会,既浪费时间又不够有效。如果应用数字平台,工作交流和处将会更快、更方便、更透明”,陈流光强调。
协调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内容是协调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和社会反馈,体现了从起草阶段就提高政策质量的要求。
据此,根据不同类型的文件,国会代表团、人民议会或人民委员会将负责组织征求意见,同时与祖国阵线协调,以征集专家、科学家、企业和民众的意见(必要时)。
对于直接涉及民众合法权益或祖国阵线权利和责任的草案,主持机构必须将草案送交祖国阵线参与意见反馈。
(编译:Eric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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