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多乐省人民检察院运用诉讼权保护弱势群体

7月26日,越南多乐省人民检察院领导表示,该单位继续试点实施第205/2025/QH15号决议,关于人民检察院运用民事公益诉讼权保护弱势群体权利和公共利益。

通过新诉讼权追回公共财产

经过半年多的实施,多乐省人民检察院和各地人民检察院已提起四起民事公益诉讼,涉及追回违规领取社保金、被占用的公共土地以及保护少数民族儿童等。

其中三起案件旨在保护公共财产和社会福利基金。多乐省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要求一名男子向社会保险基金返还超过1.708亿越南盾,因其虚假申报以享受根据政府总理第613号决定的相关待遇。

越南多乐省人民检察院运用诉讼权保护弱势群体

在土地领域,第六区人民检察院起诉前校长T先生,要求其归还近500平方米的公共土地。该土地自1996年起交由学校管理,但退休后被用于建造住宅。

此外,经核查,多乐省人民检察院发现企业拖欠社保费,并与AM公司沟通,强制其为148名员工补缴超过15亿越南盾的社保欠款。

第十一区人民检察院则发布了15项决定,要求停止侵占、非法建设公共土地的行为,拆除建筑物并恢复原状。

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多诉诸司法的机会

除保护公共利益外,第205号决议还为弱势群体建立了支持机制。第十区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涉及两名少数民族贫困儿童、遭受11%和12%人身伤害的案件提起诉讼,施害者为另一名儿童使用削尖的咖啡树枝攻击。

越南多乐省人民检察院运用诉讼权保护弱势群体

由于施害者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案件未被刑事立案。施害方仅赔偿500万越南盾后终止协议,而两名受害儿童的父母无力自行起诉。

经核实,第十区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两名儿童超过7200万越南盾的医疗费、康复费和精神损失费。

越南多乐省人民检察院运用诉讼权保护弱势群体

据多乐省人民检察院第九室主任杨文德表示,执行第205号决议要求检察官直接核实、收集证据,并与相关机构协调,以发现和处理侵犯公共利益或弱势群体权利的案件。

作为国会选择的六个试点地方之一,多乐省正在逐步检验民事公益诉讼机制的有效性,为试点期结束后完善相关规定奠定实践基础。“首批案件不仅有助于保护公共财产和弱势群体,还为试点期结束后完善该机制提供了实践基础”,杨文德说。

越南多乐省人民检察院运用诉讼权保护弱势群体

第205号决议为弱势群体打开‘司法之门’

第205号决议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在六个地方试点三年,其中包括多乐省。这是人民检察院首次被授权主动提起民事诉讼,以在无人起诉时保护弱势群体和公共利益。

越南多乐省人民检察院运用诉讼权保护弱势群体

受保护对象包括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孕妇或哺乳期妇女、丧失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以及特别困难地区的少数民族。

受保护的公共利益领域包括土地、公共财产、公共投资、环境、文化遗产、食品安全、药品和消费者权益。这被视为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创新。

(编译:Jon ;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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