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前妻起诉分割12.64亿越盾财产,越南医生詹国泰反诉了哪些内容?

被前妻起诉分割12.64亿越盾财产,越南医生詹国泰反诉了哪些内容?

据此,阿玉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分割共同财产,争议财产总值暂计为12.64亿越盾。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阿泰也提出了反诉。

要求前妻赔偿超过50亿越盾

根据法院2025年受理的反诉请求,阿泰要求法院判令阿玉返还163亿越盾,他称这笔钱是他授权阿玉从其名下在各家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中取出的。

同时,他要求阿玉赔偿80亿越盾,因为他认为阿玉申请临时紧急措施不当,包括胡志明市第一郡人民法院2016年1月13日作出的临时紧急措施决定和2016年1月7日作出的临时紧急措施决定,涉及阿泰在西贡商信银行(Sacombank)的账户。

阿泰要求阿玉支付的金额为243亿越盾。

2026年初,胡志明市第二区域人民法院受理了詹国泰的补充反诉请求。

根据补充反诉请求,阿泰要求阿玉就163亿越盾赔偿自2014年6月14日至2026年1月5日按年利率10%暂计的利息。

阿泰还要求阿玉就80亿越盾赔偿自2017年4月3日至2026年1月5日按年利率10%暂计的利息,该款项是他支付给裴友峰的,因阿玉申请临时紧急措施不合法,致其遭受损失。

阿泰要求阿玉额外支付的总金额超过255亿越盾。

詹国泰坚称与阿玉的婚姻是假结婚

在今日的法庭上,武氏红玉缺席,她有两名授权代理人参加诉讼。詹国泰到庭。

为审理此案,法院还传唤了多名有权利、义务的相关人员,其中包括参加诉讼的银行代表。

在法庭上,詹国泰认为,他与武翠红玉之间不存在合法婚姻关系,因此不可能产生夫妻共同财产。

他援引了法院关于不承认外国法院就两人婚姻关系所作判决、裁定的相关裁定。

阿泰认为,本案属于民事法律上的财产纠纷,而非夫妻共同财产纠纷。他认为,要被认定为共有人,阿玉必须证明存在出资协议、出资比例、形成共同财产的目的以及对每项财产的共有权。

对于阿玉声称有出资的财产,阿泰坚称,大部分买卖合同、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与土地相附着的财产权证都登记在他名下。

他认为,阿玉或他人代他向投资方付款、还债或转账,并不意味着这些人成为财产的共有人。

阿泰还具体陈述了各项财产的资金来源,认为阿玉转付或代付的款项可能是还债、借款,或应其请求履行付款义务,而不是确立所有权的依据。

据此,阿泰请求不认可阿玉关于确认上述财产为共同财产并要求分割财产的请求。

庭审正在进行中。

(编译:Jon;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26842/

(0)
上一篇 1小时前
下一篇 1小时前

你可能喜欢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