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河内巴亭中学前校长案:从13年前每课时1.5万越盾补课费到3年有期徒刑

在为期两天的二审庭审中,围绕巴亭中学前校长阮氏平一案的法律依据、超额收费的认定方式以及相关款项的管理与使用等问题,继续成为争论焦点。

该案源于2013-2014学年河内巴亭中学组织的补课活动,当时阮氏平担任校长。

根据起诉书,学校组织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科目的补课,统一收取每名学生每课时1.5万越盾。

河内市人民委员会2013年第22号决定规定,20至30人班级的最高收费为每名学生每课时9000越盾,30至40人班级为7000越盾。

司法机关认定,该阶段学校收取的补课费总额超过21亿越盾,其中超过10.9亿越盾被认定为违规超额收费。

阮氏平不承认组织补课是为了牟利。在法庭上,这位前校长称1.5万越盾的标准是与家长协商一致后确定的。

她还认为,把学生分成小组是为了按能力分层、提高教学质量,而不是为了增加收费。

2026年3月,河内市第一区域人民法院一审以在执行公务中利用职务权限罪判处阮氏平3年有期徒刑。阮氏平随后提出上诉,坚称自己蒙冤。

二审开庭前出现了一个值得关注的进展。5月4日,司法部下属机构得出结论,认为第22号决定中关于收费限额的内容与教育培训部第17号通知不符。

5月5日,河内市人民委员会废止了第22号决定全文。

在9月10日和11日的二审庭审中,检察院建议撤销一审判决、重新调查,因为仍有诸多问题需要查明,包括案发时第22号决定的合法性、超额收费的认定方式、分班以及补课费的管理与使用等。

在辩论环节,检察院代表提出观点:“即使被告收费合规,但如果支出不当,仍属违反法律规定。”

而辩护律师认为,尚未查明后果以确定刑事责任,并建议宣判各被告无罪。

合议庭进入评议阶段,将于9月14日(星期一)上午宣判。

这起案件截至目前的情况,可通过下图简要了解:

越南河内巴亭中学前校长案:从13年前每课时1.5万越盾补课费到3年有期徒刑

(编译:张悦;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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