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河内上诉法院宣判撤销原判,巴亭中学前校长喊冤案将重新调查

越南河内上诉法院宣判撤销原判,巴亭中学前校长喊冤案将重新调查

经过两天的庭审询问和两天的合议,9月14日上午,河内市人民法院二审合议庭就巴亭中学前校长阮氏平和该校前会计范氏明月的上诉作出裁决。

合议庭决定撤销全部一审判决,将案卷移送第一区域人民检察院,按普通程序重新调查。

此前,河内市第一区域人民法院以在执行公务中利用职务职权罪判处阮氏平3年有期徒刑,判处范氏明月24个月有期徒刑、缓期执行。

该案涉及巴亭中学在2013-2014学年组织补课一事。据指控,学校共收取补课费逾21亿越盾,标准为每名学生每课时15000越盾,其中逾10.9亿越盾被认定为超标收费。

一审判决后,阮氏平和范氏明月均提出上诉,坚称自己蒙冤。

检察院指出一系列需重新调查的问题

此前在辩论环节,检察院代表以案卷中仍有许多问题尚未查明为由,建议撤销一审判决、重新调查。

公诉机关提出的问题之一是河内市人民委员会第22/2013号决定的合法性——一审曾以该文件为依据认定学校超标收费。

一审审理时,第22号决定仍然有效。然而,2026年5月4日,司法部文件审查与法律实施组织局作出结论,认定该决定中限制家长与学校协商补课费金额的内容与教育培训部第17号通知不符。

检察院认为,需继续征求文件颁布机关、文件审查机关和国家管理机关的意见,以查明第22号决定在2013-2014学年时的合法性。

另一个被提出的问题是一审认定的学校逾10.9亿越盾超标收费。

检察院认为,一审将上述全部款项认定为损失“并不准确”,因为补课活动实际确有进行,且逾7.66亿越盾已直接支付给教师。

公诉机关还认为,案卷尚缺乏确凿依据来认定补课分班的实际情况。部分供述和材料显示学校确有分班,但案卷中没有各班学生名单,也未能收缴补课跟踪登记簿。

检察院:“收费合规但支出违规仍属违法”

检察院不仅就超标收费款项提出问题,在答辩环节还重点谈及补课费的管理和使用。

案卷显示,2013年12月至2014年5月期间,补课费总额逾21亿越盾中的30%,即逾6.42亿越盾。其中3.49亿越盾用于管理工作支出。

据检察院称,阮氏平获得1.322亿越盾,相当于管理工作支出的37.8%。公诉机关认为,该款项的分配、使用以及其他一些内容仍需继续调查查明。

在与律师的答辩中,检察院代表表示,即使收费被认定合规,若支出违规仍违反法律规定。据此,检察院维持撤销一审判决、重新调查的建议。

前校长喊冤,请求“请到此为止”

在检察院建议重新调查的同时,律师们认为,案件中尚未得到证明的问题恰恰应成为考量两名被告是否有罪的依据。

辩护方围绕逾10.9亿越盾的款项展开辩论,认为尚未确定真正的受损主体。律师们请求合议庭宣判两名被告无罪并终止案件。

阮氏平也不同意继续调查的建议。

自行辩护时,这位前校长表示,案件已多次被退回补充侦查。她坚称每名学生每课时15000越盾的收费标准是与家长商量、协商后确定的。将学生分成小组是为了提高学习质量,而非为了增加补课费。

阮氏平还驳斥了关于她从补课活动中谋取私利的观点。

听到检察院建议撤销判决、重新调查时,阮氏平说,如果继续调查能查明证明她有罪的依据,她可以接受。但如果案卷再次被退回而没有出现新问题,她请求“请到此为止”。

在合议庭退庭合议前,阮氏平在最后陈述时多次落泪,并再次请求被判无罪。“我是清白的”,这位前校长在法庭上说。

(编译:Jon;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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