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近2027年兵役体检季,许多处于入伍年龄段的青年关心:曾经重度近视、但后来接受眼部手术以改善视力,是否会影响服兵役。
针对这一问题,胡志明市律师团律师张玉燎(Trương Ngọc Liêu)表示,根据国防部第105/2023/TT-BQP号通知(经第106/2025/TT-BQP号通知修订补充),已手术的近视依据裸眼视力测量结果进行评估。
据此,已手术的近视病例将按照视力分类表,依据裸眼视力测量结果计分,然后加1分。
律师张玉燎表示,做过眼部手术并不意味着必然免服兵役或不符合服兵役条件。关键在于眼科检查结果以及公民实际的健康分类。
根据第105/2023/TT-BQP号通知第4条第1款,服兵役的一般健康标准是达到1类、2类或3类健康。
因此,如果曾重度近视并做过眼部手术的人,体检结果达到1类、2类或3类,就可以满足服兵役的健康标准。反之,如果健康分类为4类、5类或6类,则不符合这一一般健康标准。
胡志明市律师团律师苏氏碧莲(Tô Thị Bích Liên)举例具体说明,假设某人手术后右眼裸眼视力为9/10。
根据第105/2023/TT-BQP号通知附带的视力评分表,裸眼9/10对应3分。由于该病例属于已手术情形,结果再加1分,合计为4分。
按此计算方式,该公民被归类为4类健康,不符合规定的服兵役一般健康标准。
附则一——按体能、疾病、残疾及健康问题进行的健康分类——第106/2025/TT-BQP号通知。
1. 视力:
1.1 视力(裸眼):右眼10/10、双眼总视力19/10,计1分;右眼10/10、双眼18/10,计2分;右眼9/10、双眼17/10,计3分;右眼8/10、双眼16/10,计4分;右眼6.7/10、双眼13/10至15/10,计5分;右眼1、2、3、4、5/10、双眼6/10至12/10,计6分。
1.2 矫正后视力:按1.1项计分并加1分。
2. 近视:近视低于-3D,按1.2项计分;近视-3D至低于-4D,计4分;近视-4D至低于-5D,计5分;近视-5D及以上,计6分;已手术的近视,按1.1项计分并加1分。
不过,律师提醒,健康分类必须依据整体检查结果,而不能仅凭某一项视力指标。公民需按通知参加体检,并向体检机构提供眼部手术史信息。
上述健康分类结果是健康标准的依据。公民是否被征召入伍,还取决于征兵条件以及有权机关依法作出的决定。
(编译:李程;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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