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卫生部向国会提交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拟新增电商平台在食品经营中的审核义务。越南电视台报道,草案在第十六届国会第二次会议上作了说明,其中一项受关注的内容是补充以电子商务方式经营食品的企业的义务,并加强食品溯源和消费者保护。
按照草案,除电子商务法律规定的责任外,中介型电商平台管理方和开展电商业务的社交网络管理方,须建立审核机制,要求卖家按规提供法律文件,并针对平台上每一款食品进行登载。草案还补充上市后检查和监管规定,以保障产品公布后的食品安全。
草案同时涉及不安全食品的处理。政府方面建议明确必须召回的不安全食品情形及相应处理措施。在国家管理层面,草案规定政府统一管理食品安全,并按要求向国会报告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以及国家预算投入的使用情况。
管理分工方面,卫生部被确定为协助政府统一管理食品安全的牵头机构。农业与环境部、工贸部、财政部、公安部、科学技术部、文化体育旅游部按各自管理范围履行专业管理任务。
地方层面,草案规定各级人民委员会在地方范围内按每级一个牵头机构的方向组织落实食品安全国家管理,同时管理辖区内的街头食品经营活动。该草案目前仍处于修订审议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