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10月30日下午的讨论中,来自同奈省的国会代表黎女垂杨(Lê Nữ Thuỳ Dương)建议,在决议草案中补充保障性住房和租赁住房的完成与交付指标。她提出,应统计已完成套数占年度计划的比例,以及已交付投入使用的套数占已完成套数的比例。

黎女垂杨表示,发展保障性住房和租赁住房是重大政策项目,需要相应指标供国会和政府跟踪、监督执行结果。她举例说,部分项目虽已完工,却因位置远离工作地点、交通连接和社会服务不配套,或对象审核手续受阻而延迟投入使用。她认为,指标应同时衡量完工和交付两个环节,因为政策的实际结果是家庭和劳动者真正有住处。

这名代表还建议增设城市家庭房价收入比指标,用以反映民众尤其是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可及性。她表示,这一指标与落实价格适宜的 commercial 住房优惠机制直接相关,有助于扩大中低收入者获得住房的机会。

在小组讨论中,政府总理黎明兴(Lê Minh Hưng)同样关注面向政策对象、劳动者和低收入者的保障性住房与租赁住房。他表示必须严格控制价格,不让价格突然上涨的情况发生,并指出地价与房价直接相关,调控保障房和租赁住房价格是让政策对象和低收入者能够购买保障房或长期租房的重要条件。

黎明兴还表示,价格管理需区分市场不同板块:高端住房价格可取决于需求和购房者财力,而保障性住房和租赁住房则须由国家建立严格的管理和调控机制。讨论结束时,建设部长陈鸿明(Trần Hồng Minh)和内务部长阮进海(Nguyễn Tiến Hải)就国会代表提出的若干问题作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