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10月29日在第十六屆國會第二次會議期間舉行全體會議,討論《土地法(修訂)》草案。據會議日程,當天上午8時至11時30分進行這項討論,會後由農業與環境部部長就代表提出的問題作說明。同日下午,國會轉向討論《中小企業發展法》草案,由財政部部長作說明。

此前10月22日上午,國會已聽取關於《土地法(修訂)》草案的呈文、審查報告,並在小組層面展開討論。政府呈文顯示,草案共13章112條,較2024年《土地法》減少3章、148條,重點規定與土地使用人權利直接相關的內容,具體程序則交由政府規定。

草案的重點政策包括完善土地分配、土地租賃和土地用途變更規定,革新土地財政與地價政策,保障公平獲得土地的權利,並完善針對少數民族同胞的政策。草案還提出推進行政改革和數字化轉型,為全國每塊土地設置唯一標識碼,同時規定國家機關於解決土地爭議前必須進行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