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財政部正在徵求意見的一份政府決議草案中提出,對已停止經營但尚未完成稅務登記終止手續,或已被稅務機關認定連續十年以上未在登記地址經營的企業,在無欠稅且不屬於稽查、調查、起訴、審判對象的情況下,可考慮終止其稅務登記效力。這一安排針對的是長期停業卻仍留在登記系統中的企業。

財政部以一家離開登記地址十年、未發生經營活動的企業為例說明現行註銷成本:按現行規定完成註銷,須補交至少40份季度增值稅申報表和10套企業所得稅決算報告,各項指標均為零;還須繳納約5500萬越南盾,包括2300萬越南盾申報逾期罰款、2000萬越南盾營業執照費(每年200萬越南盾乘十年)和1200萬越南盾營業執照費滯納金。財政部同時指出,現行規定沒有針對企業返回補辦稅務登記終止手續時減輕罰款的機制。

按草案設計,稅務機關將在電子信息門戶網站公開擬終止稅務登記的信息,期限30天;若無反對意見或恢復請求,稅務機關將終止稅務登記,並轉交企業登記機關處理。

財政部統計顯示,處於“已停業但未完成稅務登記終止手續”狀態的納稅人有643383戶,處於“未在登記地址經營”狀態的有1875057戶,合計2518440戶;其中529041戶自2015年及以前即未經營,佔21%。

全球論壇在技術援助報告中認為,越南企業登記系統中存在不活動但仍存續的法人,可能影響信息的準確性、更新和可獲取性;這類法人可能繼續存續或發生未被報告、未被發現的所有權變更,無法聯繫時也增加核實所有權和會計記錄的難度。該論壇建議越南完善監測、監督和處理機制,確保身份、所有權和會計記錄在法人終止後至少保留五年,並考慮對長期不履行稅務義務或無法聯繫的法人適用除名或解散程序。

財政部表示,為儘早處理全球論壇關於上述兩類納稅人的建議,需要建立特殊機制解決申報義務和罰款堵點,以服務該論壇定於2028年第二季度的深入評估,並爭取將越南移出觀察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