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財政部正在就兩項決議草案徵求意見,擬對長期停業、尚未註銷稅務登記的企業減輕稅務處罰,並免除部分欠稅。相關草案分別面向政府決議和國會決議,重點處理稅務登記狀態為“03”(已停業但未註銷稅號)和“06”(未在登記地址經營)的納稅人。
根據草案,納稅人補交此前缺失的納稅申報材料後,可按完成時間享受不同幅度的罰款減免:自決議生效日至2027年6月30日完成申報的,罰款僅為規定金額的30%;2027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完成的為50%;2028年1月1日至6月30日完成的為70%。政府決議草案預計在2026年12月15日前提交政府審議頒佈,適用至2028年6月30日。
在國會決議草案中,財政部提出免除截至2025年底產生的營業執照費欠款及相應滯納金,並免除狀態為03或06的納稅人截至決議生效時的滯納金。財政部表示已向政府報告,提請國會將決議草案補充列入正在舉行的第十六屆國會第二次會議議程。決議將在國會通過之日起生效,執行至2028年6月30日。
Keytas會計稅務有限公司經理黎文俊對《青年報》表示,上述提議有助於打通長期停業企業註銷中的主要堵點。他以一家自2007年起停業的企業為例:該企業共欠營業執照費、滯納金和申報逾期罰款7827萬越南盾,其中營業執照費2800萬越南盾、滯納金2727萬越南盾、罰款2300萬越南盾。若草案通過且企業符合條件,5527萬越南盾的營業執照費及滯納金可獲免除;2300萬越南盾罰款則視補交時間,分別降至690萬、1150萬或1610萬越南盾,最早完成申報的方案合計可減約91.2%。
BCTC稅務代理有限公司董事長阮文識認為,若草案通過,尤其是罰款減免70%的政策值得把握,狀態為03和06的企業應主動核查法律狀態、稅務義務和缺失的申報材料,為政策生效後辦理做好準備。黎文俊則建議財政部儘快出臺簡化的註銷流程指引,並同步適用於稅務、財政、海關等相關部門,長期藉助數字技術和數據分析,對低風險稅務檔案加快註銷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