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正在審議消防法修訂草案。公安部部長梁三光(Lương Tam Quang)表示,工程和交通工具消防驗收檢查程序已依據政府第66/NQ-CP號決議取消,草案已就取消後如何管控消防安全、以及違規處理責任作出規定。

圍繞驗收環節,公安部提出對違反消防驗收規定的行為採取強制措施並提高處罰力度。梁三光在國會討論中說明,取消驗收檢查程序不等於放鬆消防安全要求,相關管控依據已寫入草案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