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教育與培訓部正在就一份通知草案徵求意見,擬規範學前教育及普通教育機構中的寄宿餐、半日托餐和食堂服務。草案提出,家長對校園餐的監督、反映和建議須依照規定的權利與責任進行,不得妨礙供餐流程和教育活動。這一表述成為家長討論的焦點。

胡志明市多名家長在接受採訪時表示,理解監督不應干擾學校正常供餐,但希望草案進一步明確“妨礙”的界限。一名孩子在初中就讀的家長說,如果只有籠統規定、沒有具體標準區分正當監督與妨礙行為,家長將難以判斷自身權利的邊界。另有家長提出,學校公開的菜單應與實際供餐一致,例如通知有牛肉而實際沒有,公開菜單便失去意義。

家長關注的重點還包括食品質量與來源。一名小學家長表示,公開每週菜單、邀請家長查看廚房並與學生共同用餐,有助增進了解,但菜單和孩子的說法不足以全面評估餐食質量。另有家長認為,保障食品安全需要職能部門、供應單位和學校全程落實,包括核查供應商資質、監督加工流程、按規定留樣,以及在炎熱天氣下正確保存食品。

學校方面則強調監督應通過適當渠道進行。胡志明市一名公立幼兒園園長表示,家長關心並監督孩子的餐食是正當的,若發現份量或質量有問題,應與家長代表委員會和學校溝通處理;未經核實便將單方面信息發到社交網絡或直接到校反映,可能產生不必要影響,學校甚至可能主動暫停半日托餐以進行核查,導致學生用餐中斷。

另一所小學的校長介紹,學校選擇信譽良好的食品供應單位,管控原料和加工環節,在校內直接烹飪而非使用外部配送的工業化餐食,並公開菜單供家長跟蹤。學校也邀請家長代表參與監督,包括突擊檢查,但參與者須滿足安全要求並遵守學校規定。她表示,家長監督應在合作精神下進行,以保障兒童健康為共同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