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道時間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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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新法令規定單日買賣黃金500萬越盾以上須非現金支付
越南副總理阮文勝簽署第390/2026號法令,修訂黃金經營管理,規定單日買賣黃金價值500萬越盾以上須依法使用非現金支付,並調整黃金原料進出口許可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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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黃金交易非現金支付門檻降至500萬越盾
越南第390/2026號法令將單日黃金買賣須通過非現金支付的門檻降至500萬越盾,並調整黃金原料進出口許可及珠寶加工管理,取消舊版相關證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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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新法令:單日買賣黃金500萬越盾以上須非現金支付
政府第390號法令10月16日生效,將強制非現金支付門檻從每日2000萬越盾降至500萬越盾,並調整金銀首飾生產許可及黃金原料進出口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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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政府新法令:單日買賣黃金500萬越盾以上須非現金支付
越南政府第390/2026號法令修訂黃金經營管理,規定單日買賣黃金價值500萬越盾以上須通過非現金方式支付,並調整黃金原料進出口及監管部門職責,自10月16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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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規定單日買賣黃金500萬越盾以上須非現金支付
越南政府第390/2026號法令自10月16日起規定,單日買賣黃金價值500萬越盾以上須通過非現金方式支付,並調整黃金原料進出口許可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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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黃金交易非現金支付門檻降至500萬越盾
越南政府第390/2026號法令規定,自簽署日起單日買賣黃金價值500萬越盾以上須通過非現金方式支付,門檻由原先的2000萬越盾下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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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黃金交易新規:500萬越盾以上須非現金支付
越南政府第390/2026號法令修訂黃金管理,規定單日買賣黃金價值500萬越盾以上須通過非現金方式支付,並調整黃金原料進出口許可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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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黃金交易500萬越盾以上須非現金支付
越南政府第390/2026號法令規定,自10月16日起,單日買賣黃金價值500萬越盾以上須通過非現金方式支付,並調整黃金原料進出口許可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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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黃金交易非現金支付門檻降至500萬越盾
新規將單日黃金買賣須非現金支付的門檻從2000萬越盾降至500萬越盾,並統一按現行法律使用非現金支付工具,以提升交易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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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黃金交易非現金支付門檻降至500萬越盾
越南政府第390/2026號法令修訂黃金管理,規定單日買賣黃金價值500萬越盾以上須通過非現金方式支付,並調整黃金原料進出口許可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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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新法令:單日黃金交易500萬越盾以上須非現金支付
越南政府第390號法令修訂黃金經營規定,單日買賣黃金價值500萬越盾以上須非現金支付,並取消金銀首飾生產經營許可證要求。
來龍去脈
越南政府副總理阮文勝簽署第390/2026/NĐ-CP號議定,修改補充2012年第24/2012/NĐ-CP號議定(已經2025年第232/2025/NĐ-CP號議定修改補充)中關於黃金經營管理的若干條款。該議定於2026年10月16日簽署並同日生效。議定修改了第4條第10款關於黃金買賣非現金支付的規定:客戶在一天內買賣黃金價值達到500萬越盾以上,必須依照非現金支付法律規定,通過非現金支付工具完成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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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龍去脈
編輯部整理新規出臺與生效
越南政府副總理阮文勝簽署第390/2026/NĐ-CP號議定,修改補充2012年第24/2012/NĐ-CP號議定(已經2025年第232/2025/NĐ-CP號議定修改補充)中關於黃金經營管理的若干條款。該議定於2026年10月16日簽署並同日生效。議定修改了第4條第10款關於黃金買賣非現金支付的規定:客戶在一天內買賣黃金價值達到500萬越盾以上,必須依照非現金支付法律規定,通過非現金支付工具完成付款。
門檻由2000萬降至500萬越盾
此前第232/2025/NĐ-CP號議定規定,自2025年10月10日起,同一客戶一天內買賣黃金價值達到2000萬越盾以上,須通過客戶在商業銀行或外國銀行分行開立的支付賬戶與黃金經營企業的支付賬戶進行結算。新議定將強制非現金支付的門檻從2000萬越盾下調至500萬越盾,降幅為四倍。非現金支付方式包括轉賬、掃二維碼、使用銀行卡或電子錢包等。
違規可能面臨行政處罰
財經媒體CafeF指出,關於貨幣和銀行領域行政處罰的第340/2025/NĐ-CP號議定自2026年2月9日起生效,其中規定未按規定通過賬戶支付黃金買賣款項的行為,對個人處以1000萬至2000萬越盾罰款,對機構處以雙倍即2000萬至4000萬越盾罰款。據此,自10月16日起,一天內買賣黃金價值達到500萬越盾以上而以現金支付的,個人可能被處以1000萬至2000萬越盾的行政處罰。
同步調整金料進出口與經營條件
除支付規定外,第390/2026/NĐ-CP號議定還修改了黃金原料進出口條款:與外國簽訂珠寶首飾加工合同並登記從事珠寶首飾生產加工的企業,在進口需求與加工合同相符時,可由越南國家銀行審議發放黃金原料進口許可證;對外資企業,國家銀行每年根據其生產能力、加工或出口合同執行情況及上一年度珠寶首飾出口報告審議發證。議定還要求企業建設信息系統,完整準確存儲黃金原料進出口、買賣、使用和庫存數據,並按規定連接、向國家銀行提供信息。
取消珠寶首飾生產經營許可條件
議定廢除了關於珠寶首飾生產、加工和買賣活動的全部規定。越南國家銀行在議定生效前發放的珠寶首飾生產資格證,不再是從業條件;此前已提交但截至生效日尚未處理的新發、修改補充資格證申請,國家銀行停止處理並通知申請人,已繳納的費用按規費法律規定處理。議定同時補充國家銀行對金條生產、金條買賣、金條及黃金原料進出口等活動的檢查監督職責,並責成科技部牽頭制定公佈珠寶首飾和金條國家標準,檢查管理計量質量。此前已發放的黃金進出口許可證、黃金原料暫進復出許可證及進出口限額,繼續按證件內容和期限執行。
全部報道(30)
2026-10-18

越南新規:單日買賣黃金達500萬越盾須非現金支付
越南政府頒佈第390/2026/NĐ-CP號法令,修訂黃金經營管理辦法。自2026年10月16日起,客戶單日買賣黃金價值達到500萬越盾及以上,須通過非現金支付方式進行。該法令同時調整黃金原料進出口、央行檢查職責及企業報告制度,並廢除金銀首飾生產加工和買賣的相關規定。
越南黃金交易非現金支付門檻降至每日500萬盾
越南黃金珠寶企業保信明珠(Bảo Tín Minh Châu)通知客戶,自10月16日起,當日累計金額達到500萬越南盾及以上的黃金買賣交易須通過非現金支付方式完成。該企業提醒客戶在交易前準備相應的支付工具,以免影響辦理。這一要求源自政府第390/2026/NĐ-CP號法令,該法令由副總理阮文勝簽署,修訂和補充關於黃金經營管理的第24/2012/NĐ-CP號…

越南黃金交易非現金支付門檻降至每日500萬越盾
越南黃金珠寶企業保信明珠(Bảo Tín Minh Châu)通知客戶,自2026年10月16日起,當日累計金額達到500萬越盾及以上的黃金買賣交易,須依照法律規定使用非現金支付方式。該企業提示客戶在交易前自行準備合適的支付工具,以便交易順利進行並符合規定。這一要求來自政府第390/2026/NĐ-CP號法令,該法令由副總理阮文勝簽署,修改補充關於黃金經營活…

越南規定單日黃金交易達500萬盾須非現金支付
越南政府副總理阮文勝簽署第390號議定,修改補充2012年第24號黃金經營管理辦法及此前第232號修訂議定。新規將單日買賣黃金須非現金支付的門檻從2000萬盾下調至500萬盾,即交易金額達到500萬盾及以上時,客戶不得使用現金結算。該議定自2026年10月16日起施行。按修訂後的第4條第10款,門檻降至原水平的四分之一。相關表述將這一調整與提高黃金交易透明度…

越南黃金交易非現金支付門檻降至500萬越南盾
越南政府通過新法令,將黃金交易必須使用非現金支付的單日金額門檻從2000萬越南盾下調至500萬越南盾,自2026年10月16日起生效。此舉旨在加強對黃金市場資金流動的監控,減少現金交易帶來的洗錢和逃稅風險。新規同時調整了黃金原料進出口許可條件,並取消了對黃金首飾生產加工的許可證要求。對於普通消費者而言,購買或出售價值500萬越南盾以上的黃金時,需通過銀行轉賬…

越南新規將黃金買賣非現金支付門檻降至每日500萬越盾
越南政府副總理阮文勝簽署第390/2026/NĐ-CP號議定,自10月16日起施行,修訂補充關於黃金經營活動管理的第24/2012/NĐ-CP號議定。新議定將當日黃金買賣須使用非現金支付的門檻從2000萬越盾下調至500萬越盾,降幅為四倍。按現行金價折算,500萬越盾約合0.3錢黃金。根據修訂後的第4條第10款,客戶當日購買、出售黃金價值達到500萬越盾及以…

越南將黃金交易強制非現金支付門檻降至每日500萬盾
越南政府通過修訂黃金經營管理的法令,把須使用非現金方式支付的黃金買賣門檻從每日2000萬盾下調至500萬盾,同時取消金飾加工生產的條件經營限制。該法令由副總理阮文勝簽署,2026年10月16日生效。 根據修訂內容,客戶在同一日內買賣黃金金額達到500萬盾及以上,必須依照非現金支付法律規定通過非現金支付工具完成交易。按現行金價折算,500萬盾約相當於3分黃金(…

越南黃金交易非現金支付門檻降至500萬越南盾
越南政府通過修訂黃金經營法令,將須使用非現金支付的黃金交易金額門檻從2000萬越南盾下調至500萬越南盾,自2026年10月16日起生效。該規定適用於當日累計交易金額達到500萬越南盾及以上的黃金買賣,要求通過轉賬、掃碼或銀行卡等非現金方式進行。修訂同時調整了黃金原料進出口許可條件,並取消黃金首飾、工藝品生產加工和買賣的相關經營規定。

越南10月16日起單客單日黃金交易滿500萬盾須非現金支付
越南自10月16日起調整黃金交易支付門檻:同一客戶單日買賣黃金金額達到500萬越南盾,即須採用非現金支付方式。此前這一門檻為2000萬越南盾。首都安寧報10月18日的報道披露了這一變化。與門檻下調同步,新規不再單獨要求交易必須通過客戶與黃金經營企業各自在銀行開立的賬戶完成,而是統一適用現行法律規定的非現金支付工具。這意味著達到500萬盾門檻的黃金買賣,須以法…

越南規定黃金交易滿500萬盾須非現金支付
越南黃金交易的非現金支付門檻已明確:自2026年起,單筆金額達到500萬越南盾的黃金買賣不得以現金結算。這一規定將現金使用限制直接嵌入黃金交易環節,涉及金店、黃金買賣雙方以及支付渠道的日常操作。該規定出臺的背景與越南吸引外資標準的整體變化相關。越南經濟時報的報道將黃金交易支付新規置於2026年經濟政策調整的框架下,指出越南在吸引外商直接投資方面要求更嚴格的綠…

越南規定單日黃金買賣達500萬越盾須非現金支付
越南政府自10月16日起將黃金買賣須使用非現金支付的單日交易門檻從2000萬越盾下調至500萬越盾。根據政府總理簽署的第390/2026/NĐ-CP號法令,客戶當日購買或出售黃金價值達到500萬越盾及以上時,須通過轉賬、掃碼或銀行卡等法律規定的非現金支付方式完成結算。該法令修訂了此前關於黃金經營管理的第24/2012/NĐ-CP號法令及第232/2025/N…

越南規定10月16日起單日黃金交易滿500萬盾須非現金支付
越南政府副總理阮文勝簽署第390/2026號法令,修改補充關於黃金經營管理的第24/2012號法令及此前修訂該法令的第232/2025號法令。該法令自2026年10月16日起施行,其中規定客戶在單日內買賣黃金價值達到500萬越南盾及以上時,須依照非現金支付法律規定通過非現金支付工具完成結算。同一法令還調整了黃金原料進出口管理。已登記從事珠寶首飾、工藝品黃金生…
越南黃金交易非現金支付門檻降至500萬越南盾
越南政府將黃金交易強制非現金支付的門檻從2000萬越南盾下調至500萬越南盾。根據第390/2026/NĐ-CP號法令,自2026年10月16日簽署之日起,同一客戶在同一天內買賣黃金的累計金額達到500萬越南盾及以上,即須通過非現金方式支付。該法令由副總理阮文勝簽署,修訂補充了第24/2012/NĐ-CP號法令及第232/2025/NĐ-CP號法令的相關條款…
越南黃金交易新規:單日5百萬盾以上須非現金支付
越南政府副總理阮文勝簽署第390/2026/NĐ-CP號議定,修訂補充關於黃金經營管理的第24/2012/NĐ-CP號議定。新規明確,單日買賣黃金價值達500萬越南盾以上,須依照非現金支付法律規定通過非現金方式結算。該議定自10月16日起施行。此前第232/2025/NĐ-CP號議定規定的非現金支付門檻為2000萬越南盾,新議定將這一門檻下調至500萬越南盾…

越南新規:單日買賣黃金滿500萬盾須非現金支付
越南政府頒佈第390/2026/NĐ-CP號法令,修訂黃金經營管理辦法,規定單日購買或出售黃金價值達到500萬越南盾及以上時,客戶必須通過非現金支付方式結算。該法令自2026年10月16日起生效,同時調整了黃金進出口、國家銀行與科技部職責,並取消了珠寶首飾金生產加工的許可證條件。 根據首都安寧報報道,新法令修訂了第24/2012/NĐ-CP號法令(經第232…

越南新規:單日黃金交易達500萬盾須非現金支付
越南政府第390號法令自10月16日起施行,規定客戶單日買賣黃金價值達到500萬越南盾及以上時,必須採用轉賬、二維碼掃碼、銀行卡或電子錢包等非現金方式支付。該法令由副總理阮文勝於10月16日簽署,修訂了關於黃金經營活動管理的第24號法令和第232號法令中的若干條款。此前第232號法令設定的強制非現金支付門檻為單日2000萬越南盾,新規將這一門檻下調至500萬…

越南黃金交易非現金支付門檻降至500萬越盾
越南政府通過新法令,將須通過銀行賬戶進行非現金支付的黃金交易金額門檻從2000萬越盾下調至500萬越盾。該規定適用於同一客戶單日累計交易金額達到或超過500萬越盾的買賣行為,旨在加強交易透明度。新規還調整了黃金原料進出口及珠寶加工管理的部分條款,並取消了此前頒發的珠寶生產許可證作為經營條件的要求。

越南新規要求單日5百萬盾以上黃金交易須非現金支付
越南政府副總理阮文勝於2026年10月16日簽署第390/2026/NĐ-CP號議定,修訂黃金經營活動管理相關規定。該議定明確,客戶在單日內買賣黃金價值達到500萬越南盾及以上時,必須依照法律規定使用非現金支付方式。議定自簽署當日即2026年10月16日起生效。這項非現金支付要求被寫入黃金經營活動管理原則的修訂條款中。議定同時調整了黃金原料進出口規定:已登記…
越南黃金交易新規:單日5百萬盾以上須非現金支付
越南政府副總理阮文勝簽署第390/2026/NĐ-CP號法令,修訂補充關於黃金經營活動管理的第24/2012/NĐ-CP號法令。新法令規定,單日買賣黃金價值達到500萬越南盾及以上,必須依照非現金支付法律規定通過非現金方式結算。該門檻由此前第232/2025/NĐ-CP號法令規定的2000萬越南盾下調至500萬越南盾。新規自10月16日起生效。根據自2026…

越南規定2026年10月起單日黃金交易滿500萬盾須非現金支付
越南政府頒佈第390/2026/NĐ-CP號法令,修訂和補充第24/2012/NĐ-CP號法令中關於黃金經營管理原則的若干條款。其中,客戶在單日內買賣黃金價值達到500萬越南盾及以上時,須依照非現金支付法律規定採用非現金支付方式。該法令自2026年10月16日起生效。除支付方式外,新法令還調整了黃金原料進出口管理。從事珠寶、工藝品黃金生產加工並已與境外簽訂加…
參考來源16家媒體 · 23篇媒體報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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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脈絡由越南中文社編輯部根據已收錄報道整理,原始資料見參考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