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3日下午,488/492名与会代表投票赞成,国会通过了《户籍法》(修正案)。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新法律,乡级人民委员会主席有权签署户籍证件。
根据地方实际情况,乡级人民委员会主席可按规定授权签署户籍证件。
因此,与本届会议初期提交国会的草案相比,死亡证明已从乡级人民委员会主席不得授权签署的规定中移除。
此前,在会议期间,国会代表认为死亡证明是办理死者丧葬手续所必需的户籍证件。
规定乡级人民委员会主席不得授权签署死亡证明可能导致办理行政手续的时间延长,无法满足此类户籍证件快速、及时处理的要求。
就此问题,政府表示该法案已按灵活方向进行修订,具体而言,不限制死亡证明的授权,以确保及时处理。
对于出生证明和结婚证——这些是重要、基础的户籍证件,规定由乡级人民委员会领导签署是必要的,以确保严谨和庄重。
另一项内容是,通过的新法律还修改了户籍登记权限,规定乡级人民委员会负责登记所有户籍事件和信息。
内容包括出生登记、结婚登记、监护、监护监督;认领父亲、母亲、子女;变更户籍信息、确认婚姻状况、死亡登记。
此项登记不受居住地、行政地界限制。
政府表示,自2025年7月1日起按两级地方政府模式实施不受行政地界限制的户籍登记工作实践表明,户籍登记活动基本稳定,未出现重大问题。
从事户籍登记和管理工作的公职人员队伍已在各地得到加强,确保专业能力。
目前,在3321个乡级行政单位中有8082名公职人员,其中超过90%的公职人员具备法律专业水平,并接受了户籍业务培训。
关于户籍登记申请的受理和处理,法律仅规定每项户籍登记手续的权限、对象和范围。
关于申请材料组成、期限、程序和手续的具体规定——这些内容容易变动,将由政府详细规定。
申请人有权选择以在线方式、直接方式或通过邮政服务提交申请和领取户籍登记结果。
户籍簿包括纸质户籍簿和电子户籍簿,永久保存。法律规定主要使用电子数据。
只有结婚登记同时使用电子和纸质户籍簿(适合双方男女必须到场以表达自愿、签署结婚登记簿和结婚证的特点和传统)。
户籍证件包括出生证明、结婚证、死亡证明和户籍确认文书。政府将具体规定户籍证件的颁发(电子版、纸质版、正本、副本)。
政府还补充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主动实施出生登记和死亡登记的路线图,最迟从2031年1月1日起。
这是一项重大改革,从民众要求机制转向国家机关主动服务,要求同步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连接,特别是在医疗领域。
在过渡阶段,有条件的地区可主动提前实施,国家将继续投资基础设施、培训人力资源、加强政策宣传,以确保可行性和社会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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