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治省向内务部提出建议,研究和考虑将土地登记办公室分理处的一些职能和任务移交给乡级人民委员会,并按照政府第105号决议的方向重组土地登记办公室。
河静省也建议内务部建议政府考虑保留省土地开发中心直属省人民委员会的模式,不将其归入省厅局下属的公共事业单位。
针对这些内容,内务部表示,根据第35/2025号法令的规定,农业与环境部负责管理和指导、组织本部门所管辖的行业和领域,包括国家土地管理工作的实施。
目前,根据所分配的任务,农业与环境部正牵头协调各部委、地方和相关机构,制定和提出修订补充2025年《土地法》若干条款的建议,以便按规定提交有权机关审议。
因此,内务部建议地方在修订补充上述《土地法》的过程中向农业与环境部提出意见。
在修订补充《土地法》的修正案尚未颁布期间,土地开发中心和土地登记办公室的整合和健全工作按照2025年《土地法》及其执行指导文件的规定执行。
在内务部所被赋予的职能和任务范围内,内务部将记录地方的意见,并在需要时进行研究、参与和与农业与环境部就此事进行协调。
第105号决议对土地领域事业单位的整合是如何规定的?
在第105号决议中,政府要求各部委、地方继续整合文化、体育和旅游领域、农业和环境领域以及其他领域的公共事业单位。
对于农业和环境领域,属于农业和环境厅的公共事业单位的整合方向是,提供公共事业服务的公共事业单位最多不超过7个,对应7个领域。
包括土地登记、土地开发、农业推广、农业服务、环境服务、森林管理和自然保护、堤坝管理,其中分配1个单位用于国家管理服务(如有),且不计算那些已经自保经常性支出的单位。
根据决议,乡级人民委员会决定成立提供基本、必要的多行业、多领域公共事业服务的公共事业单位。包括文化、体育、旅游、信息、传播、环境、农业推广、城市等,隶属于乡级人民委员会,在现有提供基本、必要公共事业服务的公共事业单位基础上成立。
同时,该决议规定了此单位的职能、任务、权限、组织结构和财务自主程度。
(编译:Eric ;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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