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10月30日上午讨论《房地产经营法》修订草案,海防市国会代表武文进在会上以河内芒青集团项目为例提出质询。他表示,这些项目中有超过3900套公寓被列入因处理违规而拟拆除的方案,购房者花钱入住多年后却面临失去住房的风险。

武文进提出,为何规划与建设秩序方面的严重违规可以长期存在,使数千套公寓进入交易、居民购买并居住多年,直到处理违规时才让购房者承担后果;与此同时,许多购房者仍在等待获得房产证。他认为,修订该法不仅要解决堵点、疏通资源,还必须设计足够严密、具有威慑力的规定,确保投资方不想、不敢也不能违规。

在具体条款上,武文进建议从房地产进入经营环节起就严格管控。他指出,草案第4条和第19条已规定公开房地产经营条件信息,但需明确核查机制,将拟售公寓清单与已批准的规划、设计进行比对;若拟售数量超过获批数量,应在售前发现并阻止,而不是等居民购买入住后再处理。他建议完善第4条第2款及第19条第4款、第5款,明确核查责任,公开符合出售条件的公寓清单,并对违规公寓及时警示、阻止交易。

武文进还强调须让投资方对其造成的后果负责到底。他说,草案第5条规定禁止行为、第59条规定国家管理责任,但应进一步明确各机构在项目违反规划、设计却仍获准出售并收取购房款一事中的责任。他警告,小违规若未及早发现阻止,可能累积成大问题,拖延越久后果越重,尤其涉及价值巨大的房产和数千家庭多年积蓄的居所。

武文进表示,不能让投资方故意从违规中获利、缴罚款了事;若违规仍带来利益、违规者未承担应有后果,就难以遏制类似事件。他建议审查第5条和第59条,明确各机构在发现、阻止和处理违规中的责任,研究完整制裁措施并建立追缴非法所得的机制;同时完善第13条、第15条、第18条及相关规定,要求投资方在工程被迫拆除等情况下退还、赔偿并确保克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