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奈市公安局偵查機關已對一起金店財物失竊案作出刑事立案、起訴被告及羈押決定。據同奈省多基亞鄉公安通報,涉案女子為1985年出生的黎氏莊,被指控犯有“盜竊財產”罪,相關訴訟決定已獲第13區域人民檢察院批准。
案件源於2026年9月20日的一起報案。當天約14時45分,多基亞鄉公安接到一名女子報案,稱當日約12時30分,一名戴口罩的女子進入多基亞鄉平利村一家金店,盜走一隻重量超過3 chỉ的黃金手鐲。公安隨即集中力量開展調查核實,並通過追查鎖定嫌疑人為黎氏莊,其暫住於同奈市仁澤坊民軍村。
據公安通報,黎氏莊在接受調查時供認,她於9月20日租車前往原平福省轄區,尋找管理存在疏漏的金店以實施盜竊。到達涉事金店後,她發現店內只有一名店員獨自看店售貨,便上前要求對方取出若干首飾試戴,趁店員分心、疏於看管之機,暗中取走一隻金手鐲後離開。
至2026年10月24日,同奈市公安局偵查機關依據《刑法》第173條,對黎氏莊作出刑事立案、起訴被告及羈押的決定。多基亞鄉公安同時提醒金銀珠寶經營場所和居民提高警惕,安排人員看管、嚴格管理貨物,並在必要位置安裝監控攝像頭,發現可疑跡象及時向最近的公安機關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