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10月30日在全體會議上討論《房地產經營法》修訂草案。海防市國會代表武文進發言時,以河內Mường Thanh集團相關項目為例,指出該案涉及約3900套公寓被列入處理違規的擬拆除方案,要求修訂法律時設計足以震懾開發商的條款。

武文進說,他持續關注這一案件,並追問為何嚴重的規劃、建設秩序違規能長期存在,導致數千套公寓進入交易、居民花錢購買並居住多年,直到處理階段才面臨失去住房的風險。他表示,已入住者惴惴不安,已購房者則遲遲等不到房產證。

針對草案第4條和第19條關於信息公開及房地產進入經營條件的規定,武文進認為應明確核對已批准規劃、設計與待售房源清單的責任,公開符合出售條件的公寓,並及時警告、阻止違規公寓的交易。他提出,不能讓審批檔案是一套、對外出售的公寓又是另一套。

武文進還援引草案第5條禁止行為和草案第59條國家管理責任條款,要求釐清各機關在發現、阻止和處理違規中的職責,並研究足夠嚴厲的處罰及追繳非法所得的機制。他說,不能讓開發商故意從違規中獲利、繳罰款了事;小違規若未及早發現阻止,會累積成大違規。

他同時建議完善草案第13條、第15條、第18條及相關規定,要求開發商退還、賠償並補救其造成的後果,尤其是工程被迫拆除、影響居民權益和住所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