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三廳)發佈通告,稱已就Bamboo Capital集團股份公司及相關單位發生的“詐騙侵佔財產”案結束調查階段,並建議起訴四名被告,同時呼籲這四名已外逃並被通緝的被告投案自首。通告列明的被告為阮胡南、黃氏金線、范氏玉清和黎氏梅鸞。
據通告,公安部刑事警察機關(C03)於2026年10月26日發佈第105號刑事案件偵查結論,連同案卷移送最高檢(第三廳),建議以《2015年刑法》第174條第4款規定的“詐騙侵佔財產”罪對上述四人提起公訴。案件涉及胡志明市及相關地方、單位和組織。
通告列明四人的身份與職務:阮胡南為BCG Land公司董事會主席、BCG創始董事會主席;黃氏金線為BCG資金委員會主席、嘉康公司董事會副主席;范氏玉清為BCG資金委員會成員、Helios公司總經理;黎氏梅鸞為BCG資金委員會副主席,兼任嘉康、Helios、BCG Land及Tracodi等公司董事會職務。
四人此前均已被公安部刑事警察機關通緝。阮胡南、黃氏金線、范氏玉清的通緝令日期為2026年1月17日,黎氏梅鸞的通緝令日期為2026年10月19日。最高檢稱,若四人繼續潛逃,將視為放棄辯護權,並依法予以起訴和審判。
最高檢呼籲四人前往最近的公安機關或檢察院投案,以享有國家寬大政策,並依《刑事訴訟法》第60條行使辯護權。目前案件處於建議起訴階段,四人尚未歸案,是否構成犯罪及如何量刑須待後續司法程序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