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興安省警方已對一名涉嫌非法儲存爆炸物的男子作出刑事起訴決定。據興安省公安廳刑事偵查機關通報,被起訴者為2003年出生的謝玉堅(Tạ Ngọc Kiên),居住在該省太平鄉禮神村。

通報顯示,10月16日,太平鄉公安在掌握情況過程中發現謝玉堅有非法儲存爆竹的嫌疑,隨即對其住所進行檢查。檢查中,公安人員發現其存放有69枚各類爆竹,包括6枚直徑13.7釐米的球形爆竹和63枚直徑4.5釐米的球形爆竹,總重量達10.5公斤。

在公安機關,面對已收集的材料和證據,謝玉堅對全部行為作出供認。興安省公安廳刑事偵查機關隨後完善案卷,決定對該刑事案件立案,並對謝玉堅作為被告作出起訴決定,同時繼續擴大調查,以查明相關情節和涉案人員。

太平鄉公安藉此提醒民眾提高守法意識,不參與非法生產、儲存、運輸、買賣或燃放爆竹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