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土地法》第257条,各地方最迟须于2026年1月1日首次公布土地价格表。各地方负责制定新的土地价格表,并于每年1月1日起实施。
土地价格表是自1987年以来土地法律建设史上非常重要的一步,因为它取消了政府每五年一次发布的土地价格框架。用价格表取代价格框架,可以经常更新实际波动,每年适用。
取消价格框架改用价格表是必要的,但为何在一些地方出现了不同的反应?因为有些地方土地估价上涨了数十倍。
价格飙升造成了困难,比如农村地区居民想要转为宅基地时,需要缴纳巨额费用,几乎等同于高价购买土地,尽管土地是祖辈留下的。不少房地产项目因缴纳土地使费而停滞不前,因为初始成本被抬高数倍。
为解决执行《土地法》中的困难和障碍,减轻民众负担,国会已颁布第254号决议(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将农业用地转为住宅用地时的费用减少70%。
然而,关于价格表的规定需要在未来修订《土地法》时在法律及附属法规中进一步具体化,以确保土地财政法律体系的统一和全面。
为了在修法时不再出现对价格表的反对意见,首先需要最大限度地降低农村地区农业用地转为住宅用地的使用费。对于优抚家庭、有功人员、贫困户和少数民族地区等,应完全免除转让费。但转让条件必须符合当地规划和严格的限额规定。
其次,为企业创造条件,允许在项目投入使用前分期缴纳一部分土地使费,只在项目投入运营后才需全额缴清,以减轻房地产项目的初始财务负担。
因此,制定价格表时必须遵循市场原则,记录真实的市场价格,遵循供求规律。问题在于,为了应用贴近市场的价格表,国家必须在附属法规中对不同情况制定灵活适用的政策。
为了不再出现反对意见,价格表的规定必须平衡国家、民众和企业的利益。
需要推动土地价格表制定过程中的自动化估价,使其贴近市场。只需用智能手机查询任何地块,即可得到具体的土地价格、房地产价格和参考参数。为此,各部委、地方必须大力推进完成数千万尚未纳入数据库的地块,如政府要求,并确保在今年内实质性地开发利用土地数据。
当数据实现数字化和透明化,估价工作更加精准时,被征地民众将获得合理补偿,不再有导致长期诉讼的“辛酸倾诉”。
总之,在制定土地价格表时,必须始终紧扣“民富国强”这一贯穿目标,为可持续发展创造动力。
(编译:Cici ;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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