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一KTV包厢内一群人衣着暴露跳舞,店主被罚2900万越盾

越南一KTV包厢内一群人衣着暴露跳舞,店主被罚2900万越盾

9月9日,兴安省公安厅表示,已决定对一家卡拉OK经营场所的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该场所内有多名男女在包间内未穿齐衣服跳舞,并带有色情表演迹象。

此前,兴安省公安厅社会秩序行政管理警察处和刑事警察处的联合工作组对位于兴安省山南坊的一家卡拉OK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该场所由A.M.Đ.先生(生于1988年)经营。

检查时,编号VIP 6的包间内有多名男女未穿齐衣服正在跳舞,表现带有色情性质。

工作组已记录案件情况,核实并明确了场所负责人及相关个人的责任。

根据文件和案卷,兴安省公安厅厅长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据此,对A.M.Đ.先生经营的个体户处以2900万越南盾罚款,因其未按经营行业规定建立经营日志,且未履行国家管理职责,导致其管理场所发生色情表演活动。

附加处罚是吊销已发放给该卡拉OK经营场所的治安秩序条件合格证,期限为4个月15天。

对Đ.H.T.先生(生于1995年,管理员)处以4500万越南盾罚款,因其组织员工进行色情舞蹈表演。

对4名色情舞者每人处以40万越南盾罚款,因其实施色情服务行为。

据兴安省公安厅称,从8月1日至9月1日,社会秩序行政管理警察处直接检查了46家经营场所遵守法律规定的情况,同时记录并严肃处理了发生违规的经营场所。

兴安省公安厅建议称,组织、买卖性服务、色情表演以及管理失职均为违法行为。条件经营场所的负责人必须严格遵守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规定,经常检查、管理顾客、员工及场所内的活动。

(编译:Ivy;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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