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2027年哪些情况可以免于兵役登记?

越南2027年哪些情况可以免于兵役登记?

* 我了解到,关于服兵役,男性公民必须进行兵役登记。请问哪些人属于登记对象,是否所有适龄人员都必须登记?

律师潘妮(胡志明市律师团)回答:

- 根据2015年《兵役法》(经2019年、2025年、2026年修订补充)的规定,每年1月,乡级军事指挥部指挥长、机关团体的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向乡级人民委员会主席报告当年年满17岁的男性公民名单,以及处于服兵役年龄段但尚未进行兵役登记的男性公民名单。

在此基础上,每年4月,乡级人民委员会主席决定召集上述对象进行首次兵役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公民必须通过线上方式或直接到兵役登记机关进行首次兵役登记。

如果属于必须登记的对象却未进行首次登记,首次违规可能被警告;再次违规或违反相关登记义务的,可依据第218/2025/NĐ-CP号法令第8条处以800万至1000万越盾的罚款。

关于免于兵役登记,根据2015年《兵役法》第14条,残疾人、患有危重疾病、精神病或法律规定的慢性病者,可免于兵役登记。

越南2027年哪些情况可以免于兵役登记?

可以简单理解为,免于兵役登记是指某人从一开始就不必办理兵役登记手续,因为其属于法律认定不属于必须登记的对象群体。

因此,需要区分免于兵役登记与免于应征入伍豁免的情形是指公民仍属于兵役登记和管理的对象。

然而,当进入征兵选拔阶段时,法律允许不召集其入伍,因为其属于可以豁免的情形之一。

对于免于应征入伍,第41条第2款规定以下情形:

- 烈士的子女、一等伤残军人的子女;

- 烈士的一名兄弟;

- 二等伤残军人的一名子女;

- 劳动能力下降81%及以上的病兵的一名子女;

- 劳动能力下降81%及以上的橙剂感染者的一名子女;

- 非军人的机要工作人员、人民公安人员;

- 被调派到经济社会条件特别困难地区工作、任职24个月以上的干部、公务员、职员和青年突击队队员。

与暂缓不同,免于应征入伍并不取决于等待某一临时理由的终止。不过,第41条第3款也规定,属于暂缓或免于应征入伍对象的公民,如果自愿,仍可被考虑选拔并征召入伍。

据律师介绍,在适用这些规定时,民众也不应理解为只要自认为属于暂缓或豁免对象,就可以自行不执行相关决定。

认定某人属于暂缓或免于应征入伍对象,仍须由有权机关按规定审议并作出决定。2025年法律修订后,决定暂缓或免于应征入伍的权限属于省级人民委员会主席。

(编译:张悦;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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