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10月29日下午就《中小企業發展法》草案進行討論,多名代表在發言中提出修改意見。民智報報道,代表阮海龍以微軟、蘋果等企業初創時的規模為例,指出這些如今的大型集團起步時都屬於超微型企業,並提到越南本土遊戲開發者阮河東2013年雖有過高收入,卻未成立企業發展壯大。

阮海龍認為,對企業的支持不應只集中在資金和稅收優惠上。他說,超微型企業還需要接觸技術、管理軟件、會計服務、諮詢、共享辦公空間以及客戶對接網絡,並簡化手續。他提出,降低這些服務的獲取成本,可能比設置過多條件去發放小額財政支持更有實際效果。

阮海龍指出,草案尚未形成一套發展超微型企業的政策體系。他提到,全國還有近7000處閒置的公家房屋和土地尚未投入開發,可先在大城市試點用作共享辦公場所,讓創業者以較低成本獲得辦公地點、合法地址和必要服務。他還建議把初創優惠政策擴大到所有首次成立超微型企業者,每人享受一次,避免創業者為了獲得支持而繞道先註冊個體戶再轉企業。

代表鄭春安則對是否繼續在法中保留“超微型企業”概念提出疑問。他認為,如果只作分類而把具體政策交由政府規定,不如統一使用“中小企業”表述。他強調中小企業最需要的是資金以及政策的穩定和一致,並擔心草案中大部分資金仍依賴信貸渠道,建議增加股權資本、共同投資等渠道,建立實質性的信貸擔保和風險分擔機制。

鄭春安還建議在行政審批中引入“綠色通道”原則,對風險較低、企業合規的事項減少材料、縮短時間、增加自動處理並轉向事後檢查。他提出,國家應牽頭建立大型企業與中小企業之間的對接鏈條,讓中小企業有機會參與生產經營,並稱這種聯結需要國家的參與和具體計劃,中小企業才能與大企業共同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