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将交易公证权限移交至专业机构:职责归位

越南将交易公证权限移交至专业机构:职责归位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决定实施近一个月后,将6类交易公证权限从乡级人民委员会移交给公证执业组织的进程已正式启动。

这是行政改革和机构重组朝着精简、专业化方向迈出的重要一步。移交工作为国家机关和民众带来了双重利益。

将公证权限移交给专业机构是合理的。

此前,乡级人民委员会负责合同、遗嘱、土地等领域的公证,这仅是权宜之计,因为当时公证体系覆盖面不足,无法满足民众的交易需求。

如今,各地已拥有广泛覆盖且稳定运营的公证执业组织,根据国家鼓励在需要深度技能和专业知识的领域(如公证)分权、分工和职能专业化的精神,移交公证权限是必然之举。

将交易公证权限交还给公证执业组织的好处在于,重新定位了其角色,并减轻了基层干部的负担。

移交前,乡级司法干部需兼顾户籍、公证、调解等多项工作,同时还要处理不动产交易或遗产继承等复杂且法律性强的公证事务。

在行政区划合并后,工作量更加庞大,因此将公证权限移交给公证执业组织是合理之举。

当不再需要每日分配时间审查和签署民事合同时,基层政府将有更多资源专注于纯粹的国家管理事务:城市秩序、社会民生、区域管理以及核心行政手续改革。

从“公证”转向“认证”。

移交生效后,民众不再需要前往坊、乡人民委员会办理复杂交易的公证。

取而代之的是,当需要进行重要合同和交易(如买卖房产、赠与、抵押、遗嘱等)时,民众将前往公证执业组织接受合同和交易的认证。

从“公证”转向“认证”不仅是术语的变化,更是法律责任程度的显著提升。

在乡级人民委员会的公证中,工作人员仅确认时间、地点、民事行为能力及各方签名的真实性。

而在公证处,公证员必须检查并评估整个交易内容的合法性、所附文件的真实性,并对其出具的公证文书承担法律责任。

此外,《公证法》明确规定了公证执业组织和公证员在发生争议并造成损害时的赔偿责任,民众拥有更清晰、更便捷的法律依据要求赔偿。

对民众而言,最受关注的因素是费用。此前在乡级人民委员会的公证费非常低廉,而公证费用则显著更高。然而,这些费用中除了公证文书外,还包含以下附加“服务”:

公证员明确且更高的法律责任。

专业服务,现场咨询并协助修改、完善档案。

更灵活的时间(许多公证处可办理非工作时间业务,甚至周六、周日,某些情况下还可上门服务)。

由于合同起草和审查更为严格,降低了日后争议风险。

此次公证权限移交,是实质行政改革精神的鲜明体现。国家主动退出可社会化的服务领域,集中资源进行国家管理。

这正是正确的做法:减轻行政体系负担,提升法律服务质量,逐步为民众构建更透明、更安全的交易环境。

(编译:Ivy ;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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