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市人民檢察院已對一起製售假冒滅火器案中的九名被告提起公訴,指控涉及生產、銷售假冒商品,受賄以及在公務活動中弄虛作假等罪名。案件卷宗已移送河內市人民法院,預計於11月11日開庭審理。檢方指控的核心事實是,涉案企業在2019年至2025年間生產並銷售了超過127萬隻假冒 Dragon 品牌乾粉滅火器。
根據起訴書,鄧國黃(1974年生)與阮氏金鶯(1978年生)於2016年成立並經營 Vietlink 公司,專營 Dragon 品牌消防器材。2018年,該公司從中國進口成品滅火器後貼上 Dragon 標籤出售。2019年起,Vietlink 與位於中國山東省的龍城消防科技公司建立合作,改為進口有效成分含量低、不符合越南質量標準的滅火粉,以及瓶體、二氧化碳滅火器和零配件,在越南國內組織生產。工廠最初設在河內石室—國威工業區,2020年遷至西寧省海山擴展工業區。
起訴書認定,2019年至2024年,Vietlink 從龍城公司進口了價值超過4025億越南盾的貨物。2024年底,Vietlink 將廠房和生產線的全部轉讓給安富公司,但來自龍城公司的貨源得以維持。2025年,安富公司繼續從龍城公司進口低含量滅火粉、瓶體和零配件,價值超過1015億越南盾。兩階段合計,龍城公司向兩家越南企業出售的貨物總值超過5040億越南盾,其中包括多種進口商品,並非全部為劣質滅火粉。
公安部刑事科學院的鑑定結果顯示,多批 Dragon 乾粉滅火器為假冒商品,原因是滅火劑含量不達標。其中一份被鑑定的滅火粉樣本中,磷酸二氫銨(NH₄H₂PO₄)含量僅佔3.62%,硫酸銨((NH₄)₂SO₄)佔0.88%。不過,被鑑定的二氧化碳滅火器樣本二氧化碳含量超過99.5%,符合所引用標準,不屬於被認定為假冒的乾粉滅火器範圍。
起訴書稱,為使劣質滅火器通過檢驗,阮氏金鶯與南方消防技術有限責任公司實際負責人範德景達成協議,由後者指使違規取樣、檢驗,使不合格產品仍獲得“合格”結果並取得檢驗證書流入市場。賄賂款按產品逐只計算,最初為每隻乾粉滅火器8000越南盾,後漲至每隻10000越南盾。檢方認定阮氏金鶯行賄總額超過170億越南盾,其中範德景收取近150億越南盾,南方公司經理范氏香收取超過20億越南盾,並分給鄧金秀1.6億越南盾。
中國籍被告董亮被認定曾參與 Vietlink 與龍城公司之間的談判和合作協議,並在兩家企業建立合作後受龍城公司派遣到越南,協調、監督生產經營,直接參與生產並管理在 Vietlink 工作的中國工人小組。龍城公司由崔慶海擔任經理,註冊地在中國山東。河內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機關已通過刑事司法協助渠道,委託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對龍城公司採取調查措施,但截至起訴書發佈時,中方尚未回覆結果,河內市公安局因此尚無依據建議對該企業進行處理。
針對阮氏金鶯,調查機關已以生產、銷售假冒商品和行賄兩項罪名立案起訴。但由於其已潛逃,其行為被分離出來,留待後續繼續調查處理。









